各二級學院:
為做好2021-2022學年校長獎學金評選工作,根據《宿州學院校長獎學金評選辦法(修訂)》(學字[2022]48號)規定,現就有關評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條件
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二年級(含二年級)以上全日制在校學生均可參加評選。具體評選條件如下:
1.熱愛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。
2.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,在校期間無違紀違法行為。
3.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。
4.學習成績優異。在校期間各科成績優良;在評審年度內,必修課及選修課無補考記錄,必修課考試平均成績在85分以上,且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,獲得一等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5.評審年度內獲得“三好學生”或“優秀學生(團)干部”、“成長之星”榮譽稱號。
6.評審年度內必須獲得校級以上競賽獎勵或承擔一定的社會工作,且表現優良。
二、獎勵額度和名額分配
1.獎勵額度:每學年評選30名學生,每人獎勵5000元。
2.名額分配:根據各學院二年級(含)以上學生人數,將2022年校長獎學金名額分配如下:
學院 |
分配名額 |
商學院 |
3 |
外國語學院 |
1 |
文學與傳媒學院 |
2 |
音樂學院 |
1 |
美術與設計學院 |
2 |
機械與電子工程學院 |
3 |
信息工程學院 |
3 |
生物與食品工程學院 |
2 |
數學與統計學院 |
2 |
環境與測繪工程學院 |
2 |
管理學院 |
3 |
體育學院 |
1 |
化學化工學院 |
2 |
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 |
2 |
工程技術學院 |
1 |
總計 |
30 |
三、評選程序
1.個人申請。學生根據校長獎學金評選條件向所在班級提出書面申請。
2.班級評議。各班級成立以輔導員、班主任為組長、班干部及學生代表為成員的班級評議小組,并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對申報學生進行評議,確定推薦名單,公示無異議后,將評議結果和所有紙質材料一并報至所在二級學院。
3.二級學院評審。成立由二級學院黨委書記任組長,副書記、副院長任副組長,輔導員、班主任為成員的評審領導小組,并嚴格按照評審條件對申報學生進行評審,公示5個工作日且無異議后,將評審結果(蓋章)和所有推薦材料一并報至學生處。
4.學校審定。學生處對各學院推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復審。各學院指派一名負責老師到逸夫樓A403辦公室進行現場復審。復審后提交至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審定,公示5個工作日且無異議后,由學校進行表彰獎勵。
復審材料:
1.《2021-2022學年校長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(附件1)
2.《2021-2022學年校長獎學金初審名單表》(附件2)
3.推薦學生獲獎及榮譽證書
4.2021-2022學年校長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(附件3)
復審時間安排:
12月5日下午:商學院 外國語學院 文學與傳媒學院 音樂學院 體育學院
12月6日上午:生物與食品工程學院 數學與統計學院 環境與測繪工程學院 工程技術學院
12月6日下午:美術與設計學院 機械與電子工程學院 信息工程學院
12月7日上午:管理學院 化學化工學院 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
四、材料報送
請各學院于12月2日(周五)下午15:00前將附件2(宿州學院校長獎學金初審名單表)電子版發送至學生處郵szxyxsc@126.com。
五、相關要求
1.校長獎學金評選要本著“堅持標準、好中選優”的原則進行。
2.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,嚴格把握評審對象、資格條件、評審程序等方面要求,認真組織評選工作。
3.在同一學年內,校長獎學金與國家獎學金不可兼得。
4.在評選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,嚴禁多人分享一個指標及金額,不得要求獲獎學生捐贈獎學金。
附件: 1.2021-2022學年校長獎學金申請審批表
2.2021-2022學年校長獎學金初審名單表
3.xx學院2021-2022學年校長獎學金審情況報告
學生處
2022年11月18日